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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档人员的档案工资管理程序

(一) 受理部门

海淀区教委人才服务中心

(二)受理依据

依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有关工资方面的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代理协议书、存档卡。
2、年度考核表(两个年度)。
3、工资审批入档表。
4、新评定的职称申报表。
5、新聘任的干部任命表。
6、新转正的硕士生、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及职称认定表。
7、聘用合同书。

(四)受理程序

1、存档单位持介绍信或代理协议书、符合调整档案工资条件的存档人员的存档凭证到中心领取并填写工资审批表。
2、存档单位持年度考核表、填好的工资审批表、聘用合同书及调整工资相关材料到中心办理调整工资手续。
3、中心审核后报区教委人事科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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