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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档的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程序

(一) 受理部门
海淀区教委人才服务中心

(二) 受理依据
依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单位存档协议书。
2、个人的存档凭证。
3、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
4、个人见习期总结鉴定表。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表。

(四)受理程序

1、单位持介绍信或单位存档协议书及个人存档凭证到中心
领取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有关审批表。
2、个人按要求填写后由聘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回
中心。
3、中心审核后报区教委人事科审批,待转正定级后,聘用
单位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转正定级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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