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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小  学

一、引进单位:

    海淀区教委所属单位 
二、条   件:

    曾获省、市(指直辖市)级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等称号或国家级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奖励,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办理引进人才(办理落户)手续:
    1、具有本科学历、中学高级教师;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669661

    电子邮件:hdjwrc@126.com

 

注:1、引进学科 为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

  2、本科学历指原学历为本科(不含后续学历);

    3、如有特殊优秀教师,对于学历及学科方面要求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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